近日,衡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《衡水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支持措施》,从降低群众生育、养育、教育成本,保障群众生育权利、大力发展托育服务等方面入手,出台组合措施,进一步提振群众生育意愿,全力遏制出生人口快速下降趋势,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。该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试行。
在生育支持方面:
对女方年满35周岁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过,通过辅助技术生育第一胎的,给予不高于1万元的补贴;
对符合政策生育第三个子女的产妇由政府给予5000元分娩补贴。
在养育支持方面:
为降低家庭托育成本,符合政策生育的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的,给予托育机构补贴,充抵托育费用,第一个婴幼儿每人每月300元,第二个500元,第三个800至1200元。
在托育机构纾困方面:
因新冠疫情原因停工停课超过30天的备案托育机构,按3岁以下婴幼儿存量人数应使用房屋面积计算的房屋租赁费用,由政府补贴50%。
此外,为培养托育服务人才,衡水学院、衡水职业技术学院、衡水科技工程学校等市属7所高等职业院校,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,将托育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,计划“十四五”期间培养不少于3600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