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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》出台 明年1月1日起实施
2022-11-28 15:02:11

2022年11月23日,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

《条例》共分十章六十九条,从总则、规划与建设、设立与管理、保育与教育、从业人员、家庭科学育儿指导、支持与保障、监督管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等方面进行了规范。从总体上看,这是一部促进上海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发展,回应人民群众呼声,遵循上海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,构架“一体发展”体例,解决发展中的瓶颈问题,明确政府和部门责任,固化上海特色与经验,抓手实,特点明,亮点多的地方性法规。


    上海市教委副主任杨振峰介绍,作为上海市一部针对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的地方性法规,《条例》充分体现上海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的实践和特点,聚焦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,为维护学前儿童与3岁以下婴幼儿、相关从业人员以及幼儿园、托育机构等的合法权益,促进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健康发展,提供法制保障。



    《条例》正式实施后,各级政府、各相关部门都将贯彻《条例》精神,落实相关要求和职责。


    一是做好《条例》宣传。将全方位开展《条例》的学习、解读和宣传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、生动鲜活的案例,向社会各界和幼儿家长阐明法律赋予孩子的权利和保障,向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明确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职责,在全社会达成共识,营造共同关心学前儿童与3岁以下婴幼儿成长的氛围。同时,引导社会和家长尊重不同阶段儿童的发展规律,了解学前教育与托育的阶段、需求和内容不同。


    二是进一步夯实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和任务。市教委将按照《条例》要求,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、托育机构监管等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、形成共识,探索解决问题的路径,制定各项配套政策。充分利用联席会议机制,将重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,将相关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。量化各项工作目标,画出可操作的时间表路线图,定出可考核的具体任务指标,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的投入、监管等责任落实、落细。


    三是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。目前,上海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9%,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3.89%,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3%。近几年,上海积极开展优质园创建工作,全市公办幼儿园中优质幼儿园的比例达到67%,但是离全市整体提升质量,实现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。接下来要继续努力建设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幼儿园。落实幼儿园安全、卫生、膳食营养等要求,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,以幼儿发展优先理念为引领,保证儿童的户外活动时间,规范和建设保教资源,建立科学衔接机制,推进家园共育,用数字化转型赋能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。


    四是积极推进托育服务向纵深发展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上海时对解决“老小旧远”问题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提高公共服务水平”等要求,落实生育支持政策,继续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“普惠性托育点建设”,要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按照规定和标准开设托班。明确将社区托育服务纳入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、乡村社区生活圈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内容。目前,本市共提供托额5.3万个,千人托位数2.12个,全市街镇普惠性托育机构覆盖率97%。近期,市教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加强本市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。按照计划,明年要全面建设社区托育点,并开设更多的公办幼儿园托班,2025年达到千人托位不少于4.5个。


    五是做实做强科学育儿指导。进一步完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站(点)的布局,加强科学育儿指导资源建设和指导队伍建设。充分发挥现代技术赋能,优化“育之有道”APP的功能和内容,丰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育儿指导方式。另外,为了扩大育儿指导的受益面、提高指导服务的精准度,今年,市教委还将把科学育儿纳入一网通办“出生一件事”中,让所有的家庭在迎接新生命的同时即可享有公益、便捷、贴心的服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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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》出台 明年1月1日起实施
2022-11-28 15:02:11

2022年11月23日,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

《条例》共分十章六十九条,从总则、规划与建设、设立与管理、保育与教育、从业人员、家庭科学育儿指导、支持与保障、监督管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等方面进行了规范。从总体上看,这是一部促进上海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发展,回应人民群众呼声,遵循上海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,构架“一体发展”体例,解决发展中的瓶颈问题,明确政府和部门责任,固化上海特色与经验,抓手实,特点明,亮点多的地方性法规。


    上海市教委副主任杨振峰介绍,作为上海市一部针对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的地方性法规,《条例》充分体现上海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的实践和特点,聚焦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,为维护学前儿童与3岁以下婴幼儿、相关从业人员以及幼儿园、托育机构等的合法权益,促进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健康发展,提供法制保障。



    《条例》正式实施后,各级政府、各相关部门都将贯彻《条例》精神,落实相关要求和职责。


    一是做好《条例》宣传。将全方位开展《条例》的学习、解读和宣传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、生动鲜活的案例,向社会各界和幼儿家长阐明法律赋予孩子的权利和保障,向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明确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职责,在全社会达成共识,营造共同关心学前儿童与3岁以下婴幼儿成长的氛围。同时,引导社会和家长尊重不同阶段儿童的发展规律,了解学前教育与托育的阶段、需求和内容不同。


    二是进一步夯实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和任务。市教委将按照《条例》要求,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、托育机构监管等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、形成共识,探索解决问题的路径,制定各项配套政策。充分利用联席会议机制,将重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,将相关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。量化各项工作目标,画出可操作的时间表路线图,定出可考核的具体任务指标,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的投入、监管等责任落实、落细。


    三是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。目前,上海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9%,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3.89%,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3%。近几年,上海积极开展优质园创建工作,全市公办幼儿园中优质幼儿园的比例达到67%,但是离全市整体提升质量,实现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。接下来要继续努力建设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幼儿园。落实幼儿园安全、卫生、膳食营养等要求,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,以幼儿发展优先理念为引领,保证儿童的户外活动时间,规范和建设保教资源,建立科学衔接机制,推进家园共育,用数字化转型赋能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。


    四是积极推进托育服务向纵深发展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上海时对解决“老小旧远”问题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提高公共服务水平”等要求,落实生育支持政策,继续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“普惠性托育点建设”,要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按照规定和标准开设托班。明确将社区托育服务纳入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、乡村社区生活圈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内容。目前,本市共提供托额5.3万个,千人托位数2.12个,全市街镇普惠性托育机构覆盖率97%。近期,市教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加强本市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。按照计划,明年要全面建设社区托育点,并开设更多的公办幼儿园托班,2025年达到千人托位不少于4.5个。


    五是做实做强科学育儿指导。进一步完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站(点)的布局,加强科学育儿指导资源建设和指导队伍建设。充分发挥现代技术赋能,优化“育之有道”APP的功能和内容,丰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育儿指导方式。另外,为了扩大育儿指导的受益面、提高指导服务的精准度,今年,市教委还将把科学育儿纳入一网通办“出生一件事”中,让所有的家庭在迎接新生命的同时即可享有公益、便捷、贴心的服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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