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州市人民政府印发《抚州市“一老一小”整体解决方案(2021-2025年)》
2023-01-30 14:16:19
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,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,完善人口服务体系,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,扎实推进我市“一老一小”事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9〕15号)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0〕52号)、《“十四五”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》(发改社会〔2021〕895号)精神,结合抚州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